学校各部门: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请各部门严格按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沪人社专(2013)116号文件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在3月19日前,将推选名单、被推选人填写的《人选情况登记表》和相关的证书、奖状及附加材料复印件一份,上报人事处师资办。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围绕国家和上海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国家和上海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向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中青年领军人才倾斜。 以下人选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上海市领军人才…… “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从“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遴选产生,围绕国家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需要,重点选拔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优秀领军人才。 二、选拔条件 (一)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二)“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2012年前已获选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且为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 3、申报2013年度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的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单位及主管部门、区县认为特别优秀的,可同时申报“国家特支计划” 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 附件:1、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doc 联系人:周理军,联系电话:55272052
人事处 2013.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