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学期激励计划的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7        浏览量:1470

一、答疑、辅导总体要求

 1、提交答疑、辅导安排表的时间

2016年9月13日(周二)12:00之前,团队负责人汇总后发到xitonglou@163.com,联系人:张丽霞65711875。

 2、请各位老师登录教务系统,查询上课信息,按要求填写《答疑安排表》、《辅导安排表》。填好后,请仔细核对答疑和辅导的时间与地址,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3、请各位老师不要擅自更改《答疑安排表》、《辅导安排表》的结构。

 4、我院大部分老师都在北校区上课,因此安排答疑、辅导时务必考虑课后返回学院所需要的时间,根据既定的安排,准时开展答疑、辅导

 5、答疑时间与辅导时间不得重合。

 6、答疑、辅导时间安排不得变更,如确有特殊情况,应提前一周到学院备案并做好请人代为答疑、辅导的安排。

 7、教学场所与课程表不一致(如上机、实验等不在原教室)的,教师应提前一周通知学生并报学院备案。

 8、教师须每次记录答疑和辅导的情况。

 9、外教课程的答疑与辅导:由助教承担。

 10、所有答疑、辅导均针对任课教师(见课表)。

  

二、答疑具体事项

 1、答疑时间:第三周(9月12日开始)——第十八周  周一到周五 13:30-20:30之间,每次2小时。注意:(1)周六、周日答疑辅导安排属于教师个人自愿行为,不计入相关次数统计。(2)周二下午为各学院院务活动时间,如教师安排答疑,须16:30以后进行。(3)答疑时间安排在18:00开始的,学校给予一定津贴。

 2、每周答疑次数:与授课课程门数1:1(限同一校区)。

 3、答疑地点:限校内、自定地点

4、多位教师合上一门课,所有教师均应参加答疑,答疑总次数等同于一门课的次数。

 5、答疑范围:不含第二专业课程

  

三、辅导具体事项

 1、辅导时间:周一到周五 18:00-20:00(周六,周日安排的辅导不计入相关次数统计),每次2小时,每周1次。

 2、本学期辅导次数:正高、副高职称10次/学期;讲师和助教:15次/学期

注意:上半年未参加辅导或辅导次数不足的,本学期务必完成学校规定的年度辅导总次数(正高、副高职称20次/年;讲师和助教:30次/年)。

 3、辅导地点:限校内、自定地点

  

四、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教师授课、坐班答疑、自习辅导等相关规定的教师,按照《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稿)》(上理工[2015]198号)给予相应处理并扣发学院和相关教师本人的激励经费。

  

 附件下载:

 1.坐班答疑模板2016版.xlsx

 2.自习辅导模板2016版.xlsx

 3.关于确保2016年度 “市属高校本科教学市属高校本科教学市属高校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 ” 核心任务核心任务完成 的若干规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