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硕士论文答辩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9-01-11        浏览量:1410

各位老师和同学们:

1、申请答辩前请仔细阅读答辩流程及相关说明,并根据要求及当年度的时间节点认真完成每一环节的操作。每年各批次答辩及盲审截止时间可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最新通知中查看。请各位同学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和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

2、2019年起上海市取消双盲抽检,答辩申请中的双盲抽检环节由原先的上海市盲审调整为校盲审,校盲审由我校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全国范围内送审。

校盲审为电子送审,无须提供纸质版论文及双盲简况表。抽中盲审的同学应在抽中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研究生信息系统中提交盲审论文,并由导师在系统中审核通过。论文评阅周期一般为30个工作日(不含周末、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学生可在研究生信息系统中查询盲审结果。

3、系统中填写的学位上报信息将用作证书制作、学历电子注册和上报学位库。只有毕业时间和就业相关信息可以不确定(研究生院会根据答辩材料和就业协议重新核对),其他信息一定要准确无误。

4、每年10-11月研究生院会组织进行图像采集,具体拍照时间会在研究生信息网上公布。照片用于学历、学位证书制作和电子注册。未参加学校集中组织拍摄的研究生应在申请答辩前至指定的拍照点拍摄并将电子照片发送至邮箱usst_xwb@163.com。

【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虬江支路181号21楼2108室(即四川北路1457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6:30。

5、学位审批表将用于学校归档,不得粘贴(成绩单除外)、不得涂改;人事简表将归入个人档案,不得粘贴,不得涂改。所有表要求签名处必须签名,不得打印。请务必仔细核对人事简表上的信息(姓名、专业,答辩时间、论文题目等)、是否与学位审批表相符。

6、要求属于保密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需导师提出申请,并提供保密依据,经研究生部学位办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上填写保密。其余研究生学位论文均应填写不保密。

7、如用英文撰写毕业论文,申请硕士学位须提供1500字左右中文摘要,申请博士学位须提供2000字左右中文摘要,外语学院不作该要求。

8、答辩后在系统中及图书馆提交的终稿论文将用于上海市及学校后期抽检,请务必确保上传的论文为最终定稿后的版本。

9、2014年起所有硕士研究生在学院办理全部答辩手续,答辩手续的具体办理流程以学院通知为准,具体详情可联系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管理学院研究教务

 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