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理工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0-05-07        浏览量:1369

各学院(部)、团委:
       为进一步树立西部计划通过志愿服务社会化动员方式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锻炼成才、贡献力量的工作定位,深化西部计划实践育人、服务基层、推动就业、倡树新风、促进和谐等工作内涵,在全社会形成西部计划品牌的认同感和影响力,扩大团组织社会影响力,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推动西部计划健康科学发展,加强西部计划品牌建设,经学校研究讨论,特制定2010年上海理工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上海理工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点:校团委(大学生活动中心205)电话:55272507


二、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在我校招募应届毕业生,到西藏、重庆、云南、四川等地参加志愿服务,从事为期1—3年的支教、支医、支农、基层青年工作、新疆双语教学(原新疆汉语教学)、灾后重建、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西部基层检察院、西部基层法律援助、西部基层人民法院、西部农村平安建设和开发性金融等专项行动。完善2010年延长为2年期、3年期志愿者和2010年新招募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工作。努力做好2008年2年期和2009年1年期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


三、宣传口号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四、招募对象
(1)具有志愿精神
(2)我校应届毕业生,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并能够获得毕业证书,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5)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6)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和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7)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8)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9)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一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五、招募工作
1、网上报名
(1)下载报名表
5月6日至5月26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下载填写并打印《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
(2)交表
5月26日前,报名学生将《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并交所在学院,由辅导员或院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党组织盖章后,连同本人最新打印的成绩单(包含上学期成绩,并注明绩点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复印件交至我校项目办(学生活动中心205室,咨询电话55272507)。
(3)审核
   校项目办将对申报同学信息的真实性和其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2、选拔确定志愿者
(1)5月26日起,校项目办在市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组织对报名学生开展心理测试、笔试、面试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受市项目办委托与面试合格的志愿者及时签订《招募协议》。
(2)6月5日前后,上海市项目办将组织初步入选的同学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在西部计划网站查询)执行。
(3)6月中旬,学校将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在校园网公示3天,结束后将结果申报上海市项目办。
3、审定确认
(1)6月下旬,上海市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2)9月上旬,全国项目办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汇总到岗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4、集中派遣培训
  7月26日、27日,由市项目办统一组织培训。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培训自7月28日开始,不少于4天。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在8月15日前登陆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有关服务信息,内容包括: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电话,发放补助专用银行卡号。
5、其它工作
为加强志愿者管理,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将保留在学校。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派遣证。毕业生在报名时要作出相应承诺,各学院要积极做好与家长的相关工作。


六、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保险。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按月发放。
  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
  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200元,险种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
2.上海市对志愿者的补贴、保险。志愿者(除赴西藏自治区志愿者以外)另外享受上海给予的生活补贴400元/月,每年4800元/人,按月发放,交通补贴1000元/年;赴西藏自治区志愿者享受生活生活补贴500元/月,每年6000元/人,交通补贴3000元/年。生活补贴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年一次性发放。上海市财政还将配合全国项目办的补贴标准适当增加志愿者的生活和交通补贴。志愿者的有关补贴由市项目办通过统一办理的银行卡按时划拨。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可申请“上海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奖励金”。服务期为1年,奖励5000元,服务期为2年,奖励10000元。
4.学校对西部志愿者的补贴。学校将根据上海市项目办的有关要求,对我校参加志愿服务的同学给予一定金额的补贴。志愿服务一年的同学,给予共计6000元补贴(志愿服务西藏一年的同学给予共计8000元补贴),志愿服务两年的同学给予共计10000元的补贴。


七、就业保障
1.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为入选志愿者免费代管档案。在志愿者结束服务之后,充分发挥学校的资源优势,为每位志愿者提供不少于三次的就业推荐机会。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优先推荐、优先调剂。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可优先报考上海郊区普教教师并享受相应政策。
4.可根据需要向组织人事部门择优推荐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应聘到村任职(即服务期满优先推荐到“村官计划”)。


八、考研优惠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3号),2010年开始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全国项目办于2011年1月15日前将符合加分政策的志愿者名单和电子数据库(包括地方项目)报送教育部,名单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网址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未在网上公布的人员不享受该政策。
 
九、表彰、奖励政策
1.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
2.入选2010年“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可优先推荐评选“上海市高校优秀毕业生”。
3.入选2010年“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可优先评为“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


                               上海理工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管理办公室(团委代章)
                                             2010年5月5日
 
 
附团中央相关文件供参考,请点击下载:

《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新变化解读》
《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问答》
《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