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关于评选2026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3        浏览量:10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5】75号)及《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上理工学【2025】5号),管理学院现开展2026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的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5.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做出突出贡献。

6.市优毕原则上从校优毕中推选,学院推荐名额参照学校下达名额。

二、评选程序及材料上报

1.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原则上从“上海理工大学校优秀毕业生”中按序推选,不再另外评审。学院拟于4月3日-4月10日(5个工作日)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管理学院网站。

2.公示结束无异议,学院上报名单。学校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将统一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3.根据市教委要求,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采用网上填报。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学生本人进行网上填报并按要求打印《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具体填报时间待通知。

管理学院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