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年度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标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7        浏览量:2753

一、评选对象

1.优秀团员的评选对象为目前我校在读的非定向博硕研究生团员。

2.优秀团干部的评选范围:校团委及下属学生组织、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团支部等团属部门(组织、宣传、调研、信息等)的学生干部。

二、评选项目及条件

标准:

1.校优秀团员

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能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爱校荣校,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尊敬师长,关爱同学,助人为乐,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较强的学习实践能力。研究生有较强的学术科研和实践能力,有较高质量的学习研究成果,参评年度内无不及格课程(需提供研究生处有盖章的成绩打印单)。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和公益活动,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校园文明行为规范,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违法行为。

(5)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6)一年级学生参考第一学期成绩。

2.校优秀团干部

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积极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听党话,跟党走。

(2)爱校荣校,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尊敬师长,关爱同学,甘于奉献。能够广泛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学习、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基层团组织工作能力。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校园文明行为规范,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违法行为。

(3)学习认真努力,成绩优秀,能够积极营造良好学风,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工作实践能力。研究生要求有较强的学术科研和实践能力,有较高质量的学习研究成果,参评年度内无不及格课程。

(4)认真履行团干部职责。胜任团干部本职工作,认真学习党团、团章和共青团理论知识,牢固树立“四个正确认识”,坚定“四个自信”。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一年内组织团的活动不得少于4次,并有活动记录和突出工作表现。

(5)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6)一年级学生只参考第一学期成绩。

3.优秀团员标兵

评选范围:从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中择优遴选。

条件:

(1)各学院(含研究生)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员干部中推荐一名团员作为优秀团员标兵候选人,人数多于1500名的学院可推荐2名团员参评。

(2)推荐候选人必须在专业学习、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方面领域有突出事迹。能够引领全校广大团员锐意进取、开拓奉献。

(3)一年级学生不参与评选。

(4)推荐候选人参与校级优秀团员标兵答辩评选。

三、评选流程

本次评选具体程序时间安排如下:

1.材料准备:4月7日-4月11日,学生自行准备申报材料,根据相关文件填写《汇总表》(附件1)(标准详见“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学生事务-下载中心”),发至各专业班长处汇总;专业班长汇总好本专业申请情况,于4月12日前将本专业《汇总表》发至各辅导员处;

2.材料申报:4月13日(周二,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由参加评选的个人、集体向辅导员办公室(管理学院409)递交《优团优干申请表》(附件2),同时递交申请表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当场审核后返还支撑材料;

3.评比:学院讨论,集体评选申报材料。

4.公示:拟于4月16日-4月20日进行网上公示(详见“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学生事务-公示信息”中)。

5.填写登记表:公示无异议者于4月20日下载并填写《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登记表》,详见公示附件,4月20日下午15:00前将表格交至辅导员处。

附件1  2020年度管理学院优秀团员团干申请情况汇总表(范例).xlsx

附件2 2018年度管理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