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资助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4        浏览量:207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人才支撑,推进实施上海理工大学一流研究生人才培养行动计划,深化开放合作,深入推进与世界一流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大力提升博士研究生的学术创新能力和全球胜任力,为促进博士生导师鼓励博士研究生积极参与科研创新活动,提高培养质量,为优秀博士研究生进行系统化、模块化的培养及资助,学院实施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资助计划。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具有优秀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身心健康,学风诚信,无违法违纪记录,有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三)本院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且在基本年限(学制)内。

(四)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在科研工作中表现出较大的发展潜力,且申请人近三年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至少1篇SCI/SSCI高质量学术论文(含online,不含近三年(截至论文录用日期)列入(过) 预警期刊名单的论文,预警期刊按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名单执行,详见附件一)。

(五)根据上理工[2022]92号文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六条规定研究生在校期间参加由导师、学院或学校组织的与学业相关的各类出国(境)学术交流、访学活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跨校联合培养项目等公派出访任务的,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到学校相关部门办理出访审批手续,学校为其保留学籍。研究生在保留学籍期间,与其实际所在的单位建立管理关系。

(六)原则上应已获留学单位或国(境)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境)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并计划赴世界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开展6个月及以上的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方可申请(不含港澳台地区)。

(七)申请人外语水平要求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地区)、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参照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中有关外语水平要求(第十四条)执行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52。

(八)以下情况的申请人不列入资助范围:已获得CSC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其他类似计划资助,已获得过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资助计划资助。

 

二、申请及选拔流程

(一)出国前90天内,申请人填写相关信息,按“附件二: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资助计划项目申请材料清单”要求将所有相关材料提交至管理学院415室,缺一不可。学院会进行初审,逾期或材料缺失的一律退回。最终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评审小组进行评定。

咨询电话:021-65711381。

(二)回国后90天内,申请人填写相关信息,按“附件三: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资助计划回国后补充材料清单”要求将所有相关材料提交至管理学院415室,缺一不可。学院会进行初审,逾期或材料缺失的一律退回。最终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评审组进行评定。

咨询电话:021-65711381。

(三)每年选拔不多于10名博士研究生入选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资助计划

(四)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资助方式

(一)对入选博士研究生按照8500*实际出访月数为准,最长实际发放月数不超过12个月。

(二)出国前申请人通过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评审的,先按照出访月数给一半费用,回国后申请人通过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评审的,再按出访月数给另一半费用。

评选实施细则由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近三年中科院预警期刊.xlsx(更新)

附件二: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资助计划申请材料清单.doc

附件三: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资助计划回国后补充材料清单.doc


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务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