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车辆管理规定征求意见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02        浏览量:327

校内各部门:

      为确保校园有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学校在相关校门安装车辆进出道闸装置。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试运行,现将校园车辆管理规定发给你们,请贵部门认真阅读管理规定,并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在本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汇总学校保卫处。

特此通知

 

学校保卫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附:上海理工大学校园车辆管理规定

 

上海理工大学校园车辆管理规定

 

       为确保校园有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学校在相关校门安装车辆进出道闸装置。原则只同意本校在职教职员工自备车和与学校有公务业务的车辆进入校园,非本校教职工的车辆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只同意作短暂停留,超时间停在校园内的车辆需缴纳停车费。现就校园车辆管理及收费标准规定如下:

一、免费车辆:

1、本校在职教职员工的自备车(以学校人事处在编在册名单为准,按现所在的工作校区,一人一车办一证);

2、学校的公务车;

3、与各学院和职能部处有公务业务的车辆(凭学校发放的车辆校门通行单,由各学院和职能部、处领导签字同意的车辆校门通行单为准,超出部分由各学院和职能部、处付费)。

4、学生家长自备车、运送校内货物车等临时来校短时间停车。(停车时间在半小时以内,超过时间按临时停车收费标准)

5、应学校邀请的贵宾和上级部门的车辆,从516号校门进入和外出的车辆(该车辆凭校办通知为准,保卫处专门制作进出通行证)。

二、收费车辆:

1、全年包干收费车:

(1)凡与各学院和职能部、处有长年业务往来的车辆;

(2)长年在学校工作和经营的非本校在编在册的员工车辆;

(3)在校注册学习的学生车辆。

2、临时停放收费车:

无上述条件的车辆,一律按校园停车标准进行收费。

三、收费标准:(待杨浦区、徐汇区有关部门批准后确定)

1、全年包干收费车,年收费标准为:军工路****元/年,复兴路****元/年;

2、临时停车,收费标准为:军工路每车收取**元/小时,复兴路每车收取**元/小时,一昼夜24小时,军工路最高收费为**元,复兴路最高收费为**元。超过24小时后,在收取第一天最高收费后再加第二天临时停车费,累加计费收取。

四、收费单据及发票:

1、全年包干车收费发票由生乐物公司出具上海市税务部门监制的服务业统一发票(收费以一年一办理);

2、临时停车收费单据由各校门收费管理员出具的上海市停车收费单据为准。

五、管理规定:

1、免费车辆通行证由学校保卫处根据上述第一款规定,统一免费发放车辆无源卡通行证和自费购置车辆有源卡通行证;

2、学校516号校门原则上全天关闭,除重要贵宾来校和重要外事活动时开放,开启516号校门以学校办书面通知为准。

3、各学院和职能部处有公务业务的车辆一律不从516号校门进出,出校门时应提供各学院和职能部、处开具的车辆免费单,无校门通行单者一律按临时停车收取停车费。

4、学生家长自备车、运送校内货物车等临时来校短时间停车免费,超时按系统显示的金额进行收费。

5、各学院和职能部、处开出的免费停车单应从严把关,严禁非公务车辆作免费车。

六、注意事项:

1、为确保校园交通安全,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一律慢速行驶,并根据校园情况有序停车,严禁野蛮开车、停车和鸣放喇叭;

2、进入校园停放车辆的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关好车门,贵重物品自身携带,一旦发生失窃案件和车辆损坏现象,学校和物业公司不承担查找义务和赔偿责任;

3、严禁免费车辆通行证转让他人使用,一旦发现,没收免费车辆通行证,并加收30元或60元以上的临时停车费。出借者交学院和部门处理。

4、严禁门卫无停车收费收据进行收费,欢迎大家监督举报。

未尽事项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学校保卫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请管理学院的师生认真阅读,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反馈到学院办公室(517室)处。

邮箱:jzq20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