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新进教职工在见习期或使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认定聘任其专业技术职务和管理岗位职务级别。受聘于图书、档案、会计、审计、卫生、统计、出版等其他专技岗位的人员还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具体规定如下:
一、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指新进校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中级(博士)及以下的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和聘任。教学科研岗位按教师系列聘任,教辅岗位按实验系列聘任,其它专业技术岗位按相应系列聘任。
二、新进校管理岗位人员按管理岗位职员职级认定科员或办事员职务并聘任。
三、在申请职务认定和岗位聘任时,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
2.具备英语六级证书或有效的职称英语证书。从事体育、艺术学科教学的教师,在进行初级或中级职务认定时,需具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书(新版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3.使用期(见习期)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或病事假超过三个月者,学校可延长使用期(见习期)或与之解除合同。
4.参加学校组织的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
5.进校前曾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提供聘任文件或聘任证书
四、无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认定下一个月兑现相关待遇。
1.获得博士学位人员,使用期满三个月后,经考核合格,认定聘任中级或(科员)职务。
2.获得硕士学位人员,使用期满三个月后,经考核合格,认定聘任初级(或科员)职务。
3.获得学士学位人员,见习期满一年以后,经考核合格,认定聘任初级(或科员)职务。
4.获得大专学历人员,见习期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认定聘任初初级(或办事员)职务。
五、进入我校工作前已有工作经历的人员。
1.已取得高校教师系列、工程系列、实验系列、研究系列、图书档案(会计、审计、卫生、统计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且从事岗位与相应职务系列一致的,使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从进校第四个月起聘任,待遇连续计算。
2.已取得其他系列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经考核合格后从进校第四个月起聘任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按聘任职务的待遇连续计算。
3.获得硕士学位的已取得非高校教师系列中级职务的教师,经一年考核合格后直接转系列聘任。
4.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进入我校工作前已在原单位见习期(使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使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从进校第四个月起聘任相应职员职务,待遇连续计算
六、本次认定范围指 2012年2月29日前见习期(使用期)满的新进校教职工,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职务认定表》(见附件)交学院(部门),学院(部门)填写考核意见后,连同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六级证书或职称英语证书复印件(学院或部门验原件)、工作小结等交人事处师资科。
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12年3月9日
联系人:曹芳E-mail:rsc1@usst.edu.cn
附件:职务认定和聘任表.doc
人事处
201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