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推进上海高校课程资源共享,实现优质资源效益最大化,上海高校课程资源共享管理中心决定在第一批7门共享课程试开放运行的基础上,以稳步推进的方式继续扩大试开放运行的课程门数,计划于2013年秋季开放的共享课程门数达到15至20门。为此,希望各成员高校在本校的优质课程资源中遴选符合共享课程各项要求的课程,积极推荐申报第二批共享课程。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原则 1.根据上海市教委意见,第二批共享课程仍以受众范围广的通识教育类课程为主。 2.鼓励各校教师及教学团队依据各类学生或社会需求,在各教学质量管理规范的指导下,积极进行教学创新。 3.鼓励各高校采取校际联合、与社会联合等方式,建设优质共享课程。 二、申报条件 为提高建设效率,推荐的课程须符合上海高校课程资源共享管理中心在《关于共享课程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要求,尤其具备以下要点: 1.已有现成的能在共享中心发布的课堂教学视频资源,必须保证所有视频资源在开课前一个月上线。 2.已有一支不少于4名主讲教师组成的教学团队,以满足不少于4个教学点的开设,并能按需要组建助教团队。 3. 申报课程须在一定程度上适合部分自主学习,课程主要采用基于网络的技术授课,结合适量(3~4次)的集中面授(包括讨论和交流);。 4.课程教学团队必须通过共享中心平台,有效地开展教学讨论、布置及批改作业等交互教学活动,建立视频授课随机考核考勤机制,保证学生的课程学习质量和归属感。 三、申报流程 1.共享课程由课程负责老师在网上申报 网址: http://www.ucc.sh.edu.cn 2.开始时间: 2013年4月19日 3.截止日期:2013年5月15日 4.课程申报信息(在线填报)须包含: 课程适用对象,课程目标,课程简介,教学模式,课程教学团队,课程学时及分配方式,课程建议学分,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教参推荐,课程考核说明,教学设计完整的视频提供时间计划、教学班建议规模。 5.此次申报课程的教师,请先行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55271041,联系人:黄老师。教务处将视申报课程的数量安排上海高校课程资源共享管理中心负责老师来校指导课程申报工作。 四、课程评审及配套政策 1.管理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各高校申报的课程,确定建设课程名单(2013年5月30日公布)。评审结束后,批准的建设课程须在2013年秋季学期进入共享课程教学运行。 2.课程建设经费:评审通过后,每门新建的共享课程给予2万元的课程建设费,在开课后发放课程负责人。 3.课程教学绩效:根据上海高校课程资源共享管理中心相关规定给予任课老师课时绩效补贴。 教务处 2013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