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九届“挑战杯”上海市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11        浏览量:757

各学院,校内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大力弘扬创新创业文化,在全校营造良好创业氛围,同时为参加全市和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充分准备,学校决定举办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挑战激发力量,创业成就梦想

  二、申报方式

  全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2014年7月1日前正式注册)均可申报作品参赛。竞赛以创业计划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应当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参赛团队的人数不超过5人。团队的名称统一为“´´´´(指产品或服务)公司/项目创业团队”,例如“上海绿源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创业团队”。

  三、作品申报

  竞赛作品以一份创业计划书形式报送。创业计划书以一项产品、技术或者一种服务、概念为核心,它们可以是参赛团队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者课外制作,也可以是经授权的发明或专利技术。围绕这个核心,进行产品、市场、营销、管理等方面的调研和分析,指明计划的投资价值所在。计划书的标题统一为“´´´´(指产品或服务)公司/项目创业计划”,例如“上海绿源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创业计划”。产品/服务的名称可以比较详细。

参照全国竞赛章程,参赛作品分为已创业(甲类)与未创业(乙类)两类。参赛作品分为产品组和服务组进行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运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甲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三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乙类)。

  针对两类作品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作品的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5%的加分。

  参赛团队须向组委会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者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未提交授权许可的,该团队要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月)。组委会确定竞赛办法,提出具体要求,下发正式文件。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及时部署,做好宣传、组织、作品筛选等工作。

  2.预赛阶段(10月-11月)。各学院请于10月31日下午4: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创业计划书以及学院作品汇总表电子版上交至团委。大赛评审委员会将对作品进行统一评审,并于11月下旬公布获得入围决赛资格的团队名单,入围决赛的本科生项目优先推荐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生项目优先推荐申报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专项,所有决赛项目团队将参加学校组织的创业培训班。

  3.作品完善阶段(12月-2014年2月)。

  4.决赛阶段(2014年2月-3月)。请入围决赛的团队于2014年2月28日前将完整、详细的创业计划书及作品申报表电子版上交校团委。大赛组委会将组织公开答辩,确定获奖名次及报送上海市创业计划大赛的作品。

  五、奖项设置

  竞赛设作品金奖4个、银奖6个、铜奖10个,设优秀指导教师10名及优秀组织奖4个,给予表彰。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竞赛组委会,由校党委副书记李江教授担任组委会主任,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校基金会办公室、资产经营公司、国家大学科技园负责人担任组委会成员。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按照组委会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组织好作品申报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本次活动的部署、组织、宣传、评审等工作。同时,学校成立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委(联系人:邵老师,电话:55272507,邮箱:tuanwei@usst.edu.cn)。

校大学生创业计划选拔赛组委会

2013年10月9日

 

附件:

1、上海理工大学创业计划大赛作品登记表

2、学院汇总表

3、创业计划报告书撰写原则

4、创业计划书写作指南(仅供参考)

5、创业计划样本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