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管理学院本科招生实行按专业大类,进校后选择专业的模式。为保证2012级学生专业选择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学院采取学生与各专业双向选择,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原则,成立学院分专业领导小组,公开专业选择标准,接受各方面监督。学院在综合考虑学生志愿、各专业接受人数限额、前三学期期末考试加权平均分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学生今后所修读的专业。
(二)管理学院分专业领导小组
组长:高岩 雷良海
副组长:严广乐 姚秀雯
组员:王永联 高广阔 仲伟冰 王波 严凌 樊重俊 李林 韩承鹏
(三)工作程序
1.学生根据在新生入学教育以及各学期选课指导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学习状况、性格特点以及对专业的理解,按规定填写相应的《专业选择志愿表》。
2.学院根据学生专业选择志愿高低等级、各专业接受人数限额、前三学期期末考试加权平均分进行录取。
(四)时间安排
1、2014年3月24日-3月27日:填报志愿。
2、统计结束后,学院公布选专业结果。
(五)管理学院各专业招收人数限额
|        序号  |             专业大类  |             各专业(方向)拟接受人数  |     |
|        1  |             经济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95人  |     
|        金融学  |             103人  |     ||
|        2  |             管理类  |             会计学  |             103人  |     
|        管理科学  |             55人  |     ||
|        系统科学与工程(交通工程方向)  |             35人  |     ||
|        系统科学与工程(金融工程方向)  |             35人  |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45人  |     ||
|        工业工程  |             45人  |     ||
|        公共事业管理  |             35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