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奖励办法》和《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沪发改能源[2014]157号,现将我校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成果为2013年度内结题并应用的软科学研究项目。内容主要包括:
(一)能源软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方法研究;
(二)能源战略、规划、产业政策,以及能源立法、体制改革研究;
(三)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和新能源领域的重大问题;
(四)能源行业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等;
(五)能源国际合作、对外开放和境外资源开发利用等;
(六)能源预警预测系统、信息系统建设等;
(七)其他相关能源问题研究。
二、申报程序
实行单位推荐申报制度,原则上每个单位限推荐1项成果,个别研究能力强的单位可放宽至2项,但应为不同领域或专业的成果。推荐单位包括:
(一)国家能源局机关各司、各直属事业单位、各派出机构;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
(三)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及其他大型能源企业;
(四)在民政部注册的能源行业协会和学会,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管理的研究机构,各高等院校;
(五)其他具有较强研究实力的单位。
三、申报成果形式
(一)重大课题研究(咨询)报告;
(二)调查研究报告;
(三)其他。
四、申报时间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2日,过期一概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
(一)2013年度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11份及电子版(申报书见附件);
(二)成果正文、附件材料11份及电子版;
(三)成果缩写本(3000字以内)11份及电子版;
(四)成果应用情况及证明。
请将以上四项文字版内容装订成11套完整的书面申报材料(其中一套资料申报书要加盖红章,其余10套可以是复印件)上报至科技处科技成果科。
六、评选和奖励
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组织成立专家评审组。专家评审组依据评奖办法和标准,提出一、二、三等奖获奖建议名单。国家能源局审定并公示后,对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获奖文件和证书。
七、几点说明
(一)凡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对软科学成果完成单位或完成人有争议的,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不应申报、推荐。
(二)申报的成果如有密级,推荐单位必须按保密要求对成果作必要的处理后再申报。
(三)请认真审核成果缩写本,评奖工作结束后,我们将汇编成果缩写本供有关方面参考。缩写本的水平及准确性由申报单位负责。
(四)根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奖励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申报的成果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个人不超过10人,并按贡献大小排序。
(五)评审出的获奖成果在公示期内,只受理异议,不受理申报单位对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名单的调整诉求。
八、联系方式
科技处科技成果科
联系人:付莹莹 陈善忠
联系电话:021-55270566
电子邮箱:kjczlcg@126.com
附件:国家能源局2013年度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doc
附: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评选2013年度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