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请注意:
科技处最新通知,所有2010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立项的科研计划项目(即经费卡号为“3”开头的纵向项目)需要填写附件中的“科研计划项目统计与结余经费保留表”。表格上有6种不同情况的例子,各位老师可以参考。
科技处要求:1、凡是在此期间立项的“3”开头的纵向项目,必须填写“科研计划项目统计与结余经费保留表”,如果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递交,后续经费如果无法使用,后果将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承担。(备注:附表中的例3,属于不符合保留结余经费条件范围内的项目,是否填写表格由项目负责人本人自行决定)。2、附表中的例5,对于在规定时间内尚未结题的,科技处暂按照四年的项目执行期计算时间,同时项目负责人需要提供原因说明和佐证材料。此类项目会在科技处公示,如有造假行为,将影响项目负责人今后的职称评定等相关待遇。3、项目中有借款,但是未到财务处办理进账手续的,借款额度不计入经费结余中。4、递交表格电子版的截止时间:11月24日(星期一)上午10点,电子版发送到:lying527@126.com
联系人:黄华杰 55274272
李莹 65710653
附件1:2010年及以后科研计划项目统计与结余经费保留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