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20        浏览量:885

 

各学院(部):

  为做好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1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我校尚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将本人姓名、职称、常用邮箱、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发送至usstkjc@126.com申请开通账号,邮件主题请标明“申请国家自然基金账号+姓名”.已经承担过国家基金和2014年已经申请过国家青年基金的老师在基金委系统里是有账号的,请用原有账号登录.

  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四、受理信息公布: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5年5月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五、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1、即日起——2015年1月14日,申请人凝练申报主题,确定研究团队,准备申报材料;

  2、2015年1月15日——2015年1月22日,申请人通过本人原有基金委系统账号登录在线填写提交申请书;如没有账号,请将本人姓名、职称、常用邮箱、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发送至usstkjc@126.com申请开通账号,邮件主题请标明“申请国家自然基金账号+姓名”,已经承担过国家基金和2014年已经申请过国家青年基金的老师在基金委系统里是有账号的,请用原有账号登录;

    3、2015年1月23日——2015年1月30日,各学院初步评审,各学院在此时间段内自行安排初审的具体方式时间节点,并将方案报科技处,科技处将派人列席学院评审会;科技处将于2015年1月31日将系统中所有已提交的申请书退回至申请人修改;

    4、2015年2月1日——2015年3月3日,各申请人根据学院评审意见,认真修改申请书并确定研究团队人员后,申请人在线提交打印后提交科技处二次审核;

    5、2015年3月4日——2015年3月6日,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同时请相关校内外专家对申请书进行二次审核,审核后将系统所有项目申请书再次退回申请人修改,并将专家审核意见反馈至申请人;

    6、2015年3月7日——2015年3月14日,申请人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书纸质版(一式1份、双面打印、须有水印)签章齐全后连同《2015年上海理工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表》交至科技处。所有类型必须电子版与纸质版版本号一致。

    六、注意事项:

    1、2015年国家自然基金指南目前还没有公布,待国家自然基金为网站公布后请各位申请者登录基金委网站你仔细阅读,找准自己申报课题的学科领域;

    2、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依托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3、自2015年起,自然科学基金委向依托单位提供本单位人员承担与参与所有在研项目清单,原联络网平台为依托单位提供的“申请与在研项目检索”功能停止服务。我校收到在研项目清单后将于第一时间向全校公布;

    42015年国家自然基金限项规则与2014年基本相同,2015年指南基金委公布如有变动学校将另行通知;

    5、工作单位不是我校的人员如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申请国家自然基金,需与我校签订书面合同。书面合同应当明确项目保障条件、工作时间、管理权限、经费使用、知识产权、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等方面内容,同时还应取得其工作单位的书面同意;

    6、预算中直接费用各部分预算没有比例限制,据实申报,基金委审核确定;

    7、《2015年上海理工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表》待基金委公布2015年指南后,科技处将适时公布于科技处网站“文档下载”中。

 

 

科技处联系人:黄华杰、吴路平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