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管理办法》、《上海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攀登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上海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基金管理办法》。我处组织专家对2014年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整体情况:
1、本年度应参加验收共计141项,其中140项提交项目结题材料,36项提交延期一年验收申请, 1项未能按时提交结题材料;
2、经验收专家组评审,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验收结果如下:9项优秀、良好13项、79项合格、4项不合格(其中2项延期一年)。
二、未通过验收项目的处理办法:
1、对于未能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予以撤项,追回已下拨全额经费,取消项目负责人三年内申请校内项目的资格,同时将限制项目负责人向其他渠道申请竞争性项目;
2、对于延期一年后仍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予以撤项,冻结该项目经费卡,取消项目负责人三年内申请校内项目的资格,同时将限制项目负责人向其他渠道申请竞争性项目;
3、对于并未申请过延期但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予以暂缓结题,责成项目负责人继续进行项目研究,参加下一年度项目验收。
三、校内项目结题的注意事项:
1、注意项目研究成果需标注受项目资助;
2、注意标注受项目资助项目的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的相关性。
科技处联系人:黄华杰、吴路平
55274272
2015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