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及成果的资助办法》(上理工研[2008]13号)等文件精神,管理学院特公布新的资助办法。新办法自2015年1月1日实行。2014年录用(2015年已见刊)或2015年1月1日前见刊的按照老办法实行。
一、研究生在校期间以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的第一身份、以上海理工大学或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论文或取得专利,由学院根据刊物的学术影响程度和专利类别给予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
二、论文及成果资助参考额度见下表
刊物类别 | 资助额度 | 每位研究生资助项数 |
SCI,SSCI检索期刊论文 | 2000元/篇 | 不限 |
A类期刊论文、EI检索期刊论文 | 1000元/篇 | 不限 |
CSSCI,CSCD检索期刊论文 | 500元/篇 | 2篇 |
已授权的发明专利 | 2000/项 | 不限 |
注:1. 在学术刊物的增刊上发表文章不予资助;
2、期刊类别以投稿日期为准,不能确定投稿日的以发表日为准。
三、奖励时,必须提供所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或专利取得的证明交相关学院审核,并在学校研究生信息网论文登记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期刊类别根据校定国内外期刊源及论文的分类办法执行。
四、属在职研究生攻读学位的我校教职员工发表学术论文,不属本办法资助范围。
五、未按正常标准缴纳培养费或其他费用的委托、定向或自筹经费研究生,不适用于本办法。
六、本办法解释权属于管理学院。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学生登陆研究生信息系统——登记发表文章信息——将发表小论文的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全文)交到班长处——班长以专业为单位在截止日期前交到学院415室——学院审核后6月下旬上报财务集中将奖励发放到学生农行卡——学生可通过自己信息门户查看有关到款信息。
注意事项:
1、本学期截止时间2015年6月17日。请各专业班长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将所收材料交到学院415室(包括汇总登记表,见附件);
2、请在小论文复印件的封面上注明:学号、姓名、专业;
3、请务必将发表文章信息登录、输入到个人的研究生信息系统中,否则因为没有在系统内登记,将影响资助的办理;
/userfiles/6/files/管院研究生论文资助登记表(4).xls
请各位同学注意,并互相转告!
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