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9-15        浏览量:474

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是经市科委批准并报科技部备案,由上海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科促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和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会共同设立,由科促会承办的奖项。该奖项是上海市市一级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奖。
2015年,“中小微企业优秀项目奖”按下列条件申报,“大企业优秀项目奖”采用行业协会和专家推荐方式进行。
一、中小微企业“优秀项目奖”的申报条件
1、申报者必须是在上海市注册、且是申报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出资、立项企业。申报时须得到合作单位的同意。
2、必须是2010年1月1日之后立项的项目。
3、凡已获国家级同类奖项(如由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颁发的“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和促进奖”)的项目,不在申报之列。
4、申报项目在提高企业技术能级,并取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5、申报项目在促进合作单位的科研、教学、人才培养等方面有显著成效。
6、申报项目的合作各方,应有较好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和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有成功的合作经验(或失败教训)及深刻体会。同时,申报时必须提供电子版及书面的“产学研合作案例”。
二、大企业“优秀项目奖”的推荐条件
1、必须是由在上海市落地的市属大企业或央企出资、立项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2、必须是2010年1月1日之后立项的项目。
3、凡已获国家级同类奖项(如由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颁发的“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和促进奖”)的项目,不在推荐之列。
4、在本市乃至全国,对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有重大影响力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5、在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合作各方建立了良好、深层次的合作关系,在合作模式、机制创新等方面有突出成效和经验的项目。同时,推荐时必须提供电子版及书面的“产学研合作案例”。
6、合作企业取得突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研发单位在科研、教学、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三、时间节点及要求:
1、从发布本公告之日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均可进入科促会www.tt91.com网站的“产学研奖”栏目,免费注册后进行在线填报、上传申报表。经主办方的资格审查合格后,申报者向科促会提交加申报者盖公章的纸质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七份。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7日。
2、10月中旬,主办方组织专家根据《上海产学研结合优秀项目奖评选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复评后,将评选意见在科促会官方网站公示,征求并处理社会公众意见。
同时,对大企业的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进行专家初评、调研和复议。
3、11月中旬,由奖励办公室将上网公示后,整理的公众意见和处理意见,以及专家对大企业优秀项目的复议,报送奖励委员会。
4、在奖励委员会对获奖项目及等级做出最后审定后,于12月下旬,召开表彰大会,给予获得“优秀项目奖”的企业及其合作单位,分别颁发奖牌、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联系人:付莹莹 陈善忠

联系方式: 55270566

 

科技处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