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推进我校2016年度各类科技奖项申报工作,现开展奖励申报的先期准备,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和机械工业联合会科技奖的推荐申报时间一般在三月份,教育部高校科研优秀成果奖的推荐申报时间一般在八月份。我校2016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和机械工业联合会科技奖的推荐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如有申报意向的教师,请于11月20日前向将遴选表交所在学院。
二、科技成果登记
凡在本市从事科技活动的个人、组织,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产生的科技成果应当进行成果登记。高校横向课题产生的科技成果也应进行登记。凡推荐申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和教育部高校科研优秀成果奖的科技成果必须先办理成果登记。具体登记事宜请咨询科技处科技成果科。
三、在申报各类科技奖项时,效益证明是必不可少的佐证材料之一。因为效益证明需要所在企业出具财务章,故需时较长须提前准备,现将效益证明的格式模板提供,作为参考,可见附件。
特此通知。
科技处联系人:付莹莹、陈善忠
联系电话:55270566
科技处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