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科学研究的实力,提高我校国家级项目申报的质量,鼓励广大教师开展国家级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实现各类国家级项目立项数的突破, 2016年度上海理工大学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有关部门及研究人员认真阅读通知内容,精心组织、积极申报。具体情况和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按照《上海理工大学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管理办法》,项目申报必须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推动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有利于学科和专业建设,有利于人才培养,有利于地方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具有创新性和开拓性;项目可自由选题。 2、校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选题必须有明确的预期目标,所有论文须标注由上海理工大学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资助,资助项目期间必须申报国家级项目。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强度
按照《上海理工大学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参考2015年我校国家级项目申报具体情况,2016年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仅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面上)培育项目,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
三、申请人员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状况以及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和时间,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面上)培育项目:当年牵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或青年项目未获得资助,项目网上同行评审意见打分较高(符合申报条件的拟资助人员名单见附件)。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1、承担各级各类项目逾期未完成者;
2、已获得过上海理工大学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资助;
3、已获得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资助;
四、研究时间
校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的研究时间一般为2016年1月-2016年12月。
五、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上海理工大学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申请表》,并请各院(部)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于2015年12月15日前将经所在部门盖章后的申请书一式2份交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科技处将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进行审查。
2、当年度上海理工大学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上海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基金项目、上海理工大学德育思政高教专项项目、上海理工决策咨询基地课题中最多可申请一项。
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申请表
2、2016年度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拟资助人员名单
上海理工大学国家级项目培育课题申请书(2015版).docx
2016年度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拟资助人员名单.xlsx
科技处联系人:黄华杰、吴路平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