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的相关精神,搭建高等教育为基础教育服务的桥梁,进一步推动上海高校对上海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智力支持作用,上海市教委在首批建设的8个上海高校“立德树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沪教委科〔2013〕83号)的基础上,组织申报第二批重点研究基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本市本科院校 二、拟建设的重点研究基地名称及关注的基础教育学科 上海市数学教育教学研究基地(中小学数学) 上海市英语教育教学研究基地(中小学英语) 上海市物理教育教学研究基地(中学物理) 上海市化学教育教学研究基地(中学化学) 上海市生命科学教育教学研究基地(中学生命科学) 上海市信息科技教育教学研究基地(中小学信息科技) 上海市课程方案教育教学研究基地(中小学课程) 三、重点研究基地工作职责 1.制定计划。制订重点研究基地的具体建设计划和中长期学术研究计划。 2.资料库建设。收集国内外本学科课程标准、教材、教学、评价等方面的资料,建设学科研究数据库和专业化的信息网络等。 3.科学研究。针对学科前沿和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组织重大科研项目、产出创新性的成果,促进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协调发展。 4.咨询服务。承担课程标准编制工作,参与教材编写、审查等工作,为市教委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5.师资培训。开发教师培训课程,组织或参与上海市教师培训。 四、重点研究基地主任一般不超过60岁,具有高级职称,并担任一定行政管理职务。 五、重点研究基地根据《上海高校“立德树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建设周期为5年,市教委组织专家进行节点考核。 六、建设经费。各基地日常运行经费由所在学校承担并负责安排解决,其运行经费保障落实情况报市教委备案。各基地接受市教委委托的项目,经申报、评审、遴选后,市教委给予研究经费支持。 七、材料报送:重点研究基地申报需填写《上海高校“立德树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书》(见附件),双面打印的纸质申报书一式五份,于2015年12月15日前送交科技处(因教委申报名额有限,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即日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 曹剑炜 联系电话:35310902 附件:申报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