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2014级学生分专业实施细则
2014年管理学院本科招生实行按专业大类,进校后选择专业的模式。为保证2014级学生专业选择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学院采取学生与各专业双向选择,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原则,成立学院分专业领导小组,公开专业选择标准,接受各方面监督。学院在综合考虑学生志愿、各专业接受人数限额、前三学期期末考试学分加权平均分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学生今后所修读的专业。
(二)管理学院分专业领导小组
组长:高岩 雷良海
副组长:严广乐 姚秀雯
组员:王波 严凌 樊重俊 吕文元 张峥 仲伟冰 韩承鹏
(三)工作程序
1.学生根据在新生入学教育、选课指导和专业咨询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学习状况、性格特点以及对专业的理解,按规定填写相应的《专业选择志愿表》。
2.学院根据学生专业选择志愿高低等级、各专业接受人数限额、前三学期期末考试学分加权平均分进行录取。
(四)时间安排
1、专业咨询(见附表):2016年3月16日-3月18日。
2、填报志愿表:2016年3月16日-3月21日。
3、提交志愿表截止时间:2016年3月21日 17:00前(提交地点:404室)。
4、统计结束后,学院公布分专业结果。
(五)管理学院各专业招收人数限额
序号 | 专业(方向) | 拟接受人数 |
1 | 管理科学(交通工程方向) | 40人左右 |
2 | 管理科学(管理科学方向) | 80人左右 |
3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80人左右 |
4 | 工业工程 | 80人左右 |
5 | 工商管理 | 70人左右 |
6 | 会计学 | 110人左右 |
7 | 公共事业管理 | 40人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