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2016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定”操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8-03-13        浏览量:2889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关于2016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管理学院相关操作流程安排如下:

一、评定标准

1.评定标准共分四部分(所占权重):课程学习成绩得分(占总分20%)、各类研究成果(论文、专利等)及科技竞赛获奖(占总分60%)、政治思想表现及参加集体活动情况(占总分10%)、导师对研究生的科研工作情况评价(占总分10%)。

2.各项评定标准参照《管理学院研究生研究成果及科技竞赛获奖评定细则》、《管理学院研究生非学术类获奖评定细则》、《管理学院研究生各项荣誉情况、在校综合表现评定细则》、《管理学院研究生各类评定中学习成绩绩点计算说明》,详见“管理学院网站-学生工作-研究生工作-学术资源”。

二、材料申报

1.申报条件

(1)学制内已进行学籍注册的全日制2016级在读硕士研究生

(2)申报奖项: 一等奖(资助比例:15%)

                            二等奖(资助比例:35%)

                            未申报者按照三等奖学金发放(资助比例:50%)

(3)仅申报一、二等奖的需提交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报材料。未申请者直接评定为三等奖

2.申报材料

(1)《管理学院“研究生第二阶段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中“导师对研究生科研工作情况的评价”由导师给定,并由导师本人签字确认;

(2)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发表论文的期刊复印件及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原件、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原件等相关佐证材料。

3.申报时间

(1)3月13日-3月17日,研究生自行准备申报材料,并填写《研究生第二阶段奖学金申报汇总表》(附件2),发至专业班长汇总;

(2)3月18日,专业班长将本专业《申报汇总表》发至辅导员邮箱;

(3)3月19日(仅当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逾期不予受理),一、二等奖的申报者,至管理学院409室递交申报材料。

三、材料评审

申报材料收齐后,由学院统一安排审核工作。

1.评审时间

3月19日-3月22日

2.材料预审

(1)课程学习成绩:由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审核

(2)科研论文:由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审核

(3)专利:由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审核

(4)科技竞赛获奖:由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审核

(5)政治思想表现及集体活动情况:由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审核

3.材料终审

由“管理学院研究生第二阶段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最终评审,并确定最终奖学金等级。

四、奖学金等级公示

奖学金评定结果预计3月23日公布于网站“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评奖助贷”中,请留意查看。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管理学院辅导员办公室联系,电话65711629。

附件1:管理学院“2016级研究生第二阶段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管理学院“2016级研究生第二阶段奖学金”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