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年度上海理工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30        浏览量:1701

一、评选对象

  1. 评选对象为目前我校在读的博硕研究生团员和团员干部

  2. 2017年度包括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和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二、评选项目及标准

  评选项目: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标准:

1.校优秀团员

  条件:

  1)政治素养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拥护、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学习勤奋,成绩良好,有良好业务学习和研究实践能力,2017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3)履行义务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团章,认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办的任务;

  4)道德品质好: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尤其在科技创新、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工作方面表现突出;

2.校优秀团干部

  条件:

  1)达到优秀团员标准,担任班级、校院各级团组织的团干部;

  2)胜任本职工作,一年内组织团活动不得少于4次,并有活动记录和突出工作表现。

三、评选流程

  本次评选由研究生工作部统一筹划、评比审核,在学院党组织、团组织的指导下具体操作,其具体程序时间安排如下:

  (一)材料准备:3月30日-4月1日,学生自行准备申报材料,并填写《汇总表》(附件1),发至各专业班长处汇总;专业班长汇总好本专业申请情况,于4月2日前将本专业《汇总表》发至各辅导员处;

  (二)材料申报:4月3日(周二,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由参加评选的个人、集体向辅导员办公室(管理学院409)递交《优团优干申请表》(附件2),同时递交申请表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当场审核后返还支撑材料;

  (三)评比:学院讨论,集体评选申报材料;

  (四)公示:拟于4月5日-4月8日进行网上公示(详见“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评奖助贷”中)。

  (五)填写登记表:公示无异议者于4月8日下载并填写《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登记表》,详见附件3,4月9日上午11:00前将表格交至辅导员处。

附件1:2017年度管理学院优秀团员团干申请情况汇总表(范例).xlsx

附件2:管理学院2017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申请表.doc

附件3:2017年度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