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卷上交范围
所有考试课和考查课(包括第一专业、第二专业和重修班)
二、试卷装订顺序
①考场情况登记表;②考试成绩表;③考试成绩分析表;④空白试卷;⑤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⑥平时成绩评分依据(学生上课考勤、平时作业、平时测验或报告成绩等);⑦按所附成绩表顺序排列的学生试卷。
三、试卷封面及侧面
试卷封面内容要填写清楚、完整,侧面要写上“课程代码、课程名称、授课教师、授课班级”等信息。
四、时间节点
1、4月13日(周五)前:授课教师向系负责人提交装订好的考核资料(包括考卷、光盘、作业、实习报告等)。
2、4月18日(周周)前:各系完成自查。
3、4月20日(周四)前:以系为单位,向教务办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