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35号)精神,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计划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3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奖金额度
2017-2018学年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别为6人(每人标准8000元)、8人(每人标准8000元)、123人(每人标准5000元)。
2. 评审范围
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面向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经过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3. 评审方式
1)、学生自主向辅导员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参照评定文件评审,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各年级择优推荐、学院差额答辩,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评审。
2)、评审通过的学生2018.9.18前完成网上申请,学生登录网址为:(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http://116.236.218.71:8080/infomssh/login_online.jsp
3)、辅导员、学院2018.9.20前完成网上审核,院级、辅导员登录网址为:(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http://116.236.218.71:8080/infomssh/identity/logout.action
4. 评审公示
三奖评审名单经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核,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并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后,将通过校园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5. 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
详见学校通知:http://www.usst.edu.cn/2018/0907/c479a30004/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