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9年研究生第一批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通知(转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9-04-11        浏览量:1337



第九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3月20日顺利召开,在此次会议上通过授予学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请先办完离校手续,2019年4月12日起硕士研究生可以去各学院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博士研究生可至研究生院学位办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领证地点:

1、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管理学院409室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管理学院415室

3、MBA/MPA/MEM:管理学院308


请注意

1、小论文仅录用未见刊的研究生领取学位证书时须提供论文发表期刊的原件及复印件,学院须留存复印件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查。论文尚未见刊的研究生如确因工作等需要可持相关证明至学院领取学位证书复印件并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加盖公章。

2、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博士研究生自行领证时需持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领证的证明。(本校委培或定向的教师除外)。

3、委托他人(在校学生、教师或直系亲属)领取证书,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以及委托人、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4、请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务必在一年内(2020年7月前)领取证书,否则证书将交档案室保存。

5、重要提示:上海市将从各高校直接调取毕业生学位论文电子版进行后期抽检,请各位同学根据答辩意见及时对论文进行完善,在系统中提交终稿论文以及向图书馆提交论文前务必对论文进行核查并确认所提交论文为定稿后的版本。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