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疑、辅导总体要求
1、提交答疑、辅导安排表的时间
2019年9月9日(周一)11:00之前,各系汇总后发到xitonglou@163.com,联系人:商云仁18621119802。
2、请各位老师登录教务系统,查询上课信息,按要求填写《坐班答疑表》、《自习辅导表》。填好后,请仔细核对答疑和辅导的时间与地址,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3、请各位老师不要擅自更改《坐班答疑表》、《自习辅导表》的结构。
4、部分老师在北校区上课,因此安排答疑、辅导时务必考虑课后返回答疑地点所需要的时间,根据既定的安排,准时开展答疑、辅导。
5、答疑、辅导时间安排不得变更,如确有特殊情况,应提前一周到学院备案并做好请人代为答疑、辅导的安排。
6、教学场所与课程表不一致(如上机、实验等不在原教室)的,教师应提前一周通知学生并报学院备案。
7、教师须每次记录答疑和辅导的情况。
8、外教课程的答疑与辅导:由助教承担。
9、短学期课程不计算激励计划课时量,带有“实习”“设计”等字眼的实践课也不计算课时量,要求完成的108学时中实践课最多计算36学时。
10、凡是任课教师(见课表)都须安排坐班答疑和自习辅导。
二、答疑具体事项
1、答疑时间:第三周理论教学周——第十八周 ,周一到周五 12:30-20:30之间,每次2小时。注意:(1)周六、周日答疑辅导安排属于教师个人自愿行为,不计入相关次数统计。(2)周二下午为各学院院务活动时间,如教师安排答疑,须16:00以后进行。(3)答疑时间安排在17:00及以后开始的,学校给予一定津贴。
2、答疑次数:每次2小时,每周1次。(答疑辅导不能安排同一时间,否则市教委扣除教师激励计划费用)
3、答疑地点:限校内、自定地点。
4、多位教师合上一门课,所有教师均应参加答疑。
5、答疑范围:不含第二专业课程。
三、辅导具体事项
1、辅导时间:周一到周五 18:00-20:00(周六,周日安排的辅导不计入相关次数统计),每次2小时,每周1次。(答疑辅导不能安排同一时间,否则市教委扣除教师激励计划费用)
2、本学期辅导次数:正高、副高职称10次/学期;讲师:15次/学期
注意:年度辅导总次数(正高、副高职称20次/年;讲师:30次/年)。
3、辅导地点:限校内、自定地点。
四、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教师授课、坐班答疑、自习辅导等相关规定的教师,按照《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稿)》(上理工[2015]198号)给予相应处理并扣发学院和相关教师本人的激励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