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风建设,表彰先进典型,引领我院学生奋发向上,结合我院实际,现面向全院评选“学风标兵”、“优秀学风示范寝室”、“优秀学风示范集体”、“学风建设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学士导师”和“育人工作突出贡献奖”。
一、评选对象
1.学生奖项:管理学院正常学制内注册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委培生、MBA、MPA、MEM、MPAcc等学生不列入评选范围)
2.教师奖项:管理学院全体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学风标兵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违法行为。
2.爱校荣校,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关爱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校园文化和志愿服务等活动。
3.学习认真刻苦,学风严谨,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参评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4.本科生累计绩点不低于3.5;研究生平均分不低于80分。
5.研究生有较强的学术科研和实践能力,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水平。论文期刊以学校科技处最新认定的A类及以上为准,包含校定A类期刊论文、被EI光盘版收录的期刊论文(JA)、SCI期刊论文、SSCI、A&HCI收录的期刊论文、SCIENCE、NATURE等高水平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6.在高水平学术科技竞赛中荣获重要奖项。(高水平学术科技竞赛的指导目录见附件)
7.在发明创造活动中成绩突出。
(二)优秀学风示范寝室
1.寝室所有成员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校荣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寝室环境整洁,人际关系和谐。
2.寝室所有成员在参评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本科生所有成员的平均绩点不低于3.0,且任一成员的个人绩点不低于2.5;研究生所有成员的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3.寝室所有成员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1次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4.寝室成员有较强的学术科研和实践能力(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水平,公开发表CSSCI及以上期刊收录的高质量论文)。
5.寝室成员在高水平学术科技竞赛中荣获重要奖项。(高水平学术科技竞赛的指导目录见附件)
(三)优秀学风示范集体
1.班级所有成员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校荣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班级成员团结友爱,集体活动丰富多彩,具有优良班风学风。
2.本科生参评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获奖人数不低于班级总人数的30%;研究生所有成员的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且所有学生均无不及格课程。
3.班级成员有较强的学术科研和实践能力(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水平,公开发表CSSCI及以上期刊收录的高质量论文)。
4.班级成员在高水平学术科技竞赛中荣获重要奖项。(高水平学术科技竞赛的指导目录见附件)
(四)学风建设优秀指导教师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指导班级开展学风建设成效显著。
2.荣获“优秀学风示范集体”的班主任或辅导员,且参评年度相关工作考核合格。
(五)优秀学士导师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2.担任学士导师期间,工作认真负责,所指导的学生成绩优秀,平均绩点不低于2.5。
3.当年所指导的毕业生就业质量高(含升学)。
(六)育人工作突出贡献奖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2.育人工作成绩突出,指导学生在高水平学术科技竞赛中荣获重要奖项、发表高水平论文(学生为第一作者)等。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奖项 | 名额 | 奖励标准 |
学风标兵 | 10 | 1000元/人 |
优秀学风示范寝室 | 10 | 2000元/间 |
优秀学风示范集体 | 6 | 3000元/个 |
学风建设优秀指导教师 | 6 | 1000元/人 |
优秀学士导师 | 10 | 1000元/人 |
育人工作突出贡献奖 | 6 | 1000元/人 |
四、评选时间
1.每年秋季学期评选。
2.上述评选条件涉及的学习成绩以前一学年为准,其他材料以当年度为准(其中论文必须见刊)。
五、评选流程
1.申报:由参加评选的个人、集体向学院递交申请。
2.评审:学院组织评审。
3.公示:评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学院
附件1:《高水平学术科技竞赛的指导目录》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等比赛。
管理学院
2019年12月
上理管〔2019〕11号 管理学院“学风标兵”、“优秀学风示范寝室”、“优秀学风示范集体”、“学风建设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学士导师”和“育人工作突出贡献奖”的评选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