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9        浏览量:669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海外优秀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和创业,落实“海外人才集聚工程2.0”行动方案,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168号)、《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沪人社外发〔201550号),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启动实施2020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简称“浦江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A类(科研开发类)

申报主体资质:申请人应在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从事自然科学和技术研究;

执行期限:20201001日至202209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30万元。

专题二、B类(企业创新创业类)

申报主体资质:申请人应在本市企业从事科技创新研究,或由申请人创办科技型留学人员企业;

执行期限:20201001日至202209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30万元。

专题三、C类(社会科学类)

申报主体资质:申请人应在本市单位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类创新研究,或由申请人创办文创类留学人员企业;

执行期限:20201001日至202209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5万元/人、50万元/团队。

专题四、D类(特殊急需类)

申报主体资质:申请人所从事的创新研究或创办的留学人员企业,符合本年度特殊急需人才资助领域,且由相关单位择优推荐;

执行期限:20201001日至202209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5万元或30万元/人、50万元/团队。

二、申报要求

申请人为来沪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其中包括入外籍留学人员、赴中国港澳台地区学习的留学人员,或者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赴国外学习的留学人员,除满足《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 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 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 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即1970-01-01及以后出生),入选后须全职入境来沪创新创业,且每年在沪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申报团队的申请人应不少于3人,且全部成员均应符合相关申请条件,且须作为团队被本市单位整体引进或作为创业团队共同创业。

6. 来沪工作从事创新研究的留学人员一般于201811日后入境,来沪创业的留学人员一般于201611日后入境。在境外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及入境工作和创业时间均以出入境记录为准。

鉴于今年突发的疫情,原定留学计划于202011日至723日结束,但因受境外疫情影响而提前入境的留学人员,可按计划完成在线学习和交流后根据要求申报。

7、为加快打造平战结合、专业化、复合型、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队伍,服务于疫情防控一线人才及本市基层卫生机构的医务人才,可由所在单位优先推荐。

82020年度特殊急需类申报事项:

1)年度资助领域:集成电路、人工智能 、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环境资源、金融科技、国际贸易与服务、公共卫生管理、文化创意、海外人才政策研究等;

2)根据本市产业分布和发展特点,各区引进的紧缺类创新人才和留学人员企业,可通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留学人员创业园、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等单位或部门择优推荐;具有有效博士后人员协议书等,且有效期基本覆盖本计划执行周期,可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择优推荐。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一网通办--利企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个人申报账号注册(注册时我校的学校代码为42503614-8);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076

四、评审方式

采用通讯评审方式。

五、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六、学校要求

1.按通知要求,请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于2020723日完成网上提交

2.我校老师如作为合作方参与其他专题的项目申报,请按照科委和牵头申报单位的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3.申请项目填表时所需的学校基本信息,请登录科技处网站“文档下载——省市级项目相关文档”下载“申报项目单位相关资料”参考。

【相关附件】

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工作流程.pdf

【相关附件】

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在线资格认定事项.pdf

  联系人:黄凯、王怡心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发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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