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教育部有关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法规、《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上理工[2017]130 号)》以及《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重选专业实施细则(上理工[2016]96 号)》精神,结合中国上海理工大学与美国北达科他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现阶段的具体情况,制定《中国上海理工大学与美国北达科他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生重选专业补充规定》。本规定经中国上海理工大学与美国北达科他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联合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具体如下:
一、为保证教学质量,中国上海理工大学与美国北达科他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含当前在读19级、18级、17级学生)不参与中国上海理工大学全校范围重选专业;
二、中国上海理工大学与美国北达科他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的一年级学生如有特殊困难可向中国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内部其他专业提出重选专业申请,但申请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同年级人数的 10%;
三、中国上海理工大学与美国北达科他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接收中国上海理工大学其他学院和管理学院其他专业重选专业的学生,但最终录取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同年级人数的 10%;
四、转入本项目学习的学生可以采取跨年级选课或降级的方式完成本项目内核心课程的学习;
五、中国上海理工大学与美国北达科他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生重选专业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学校文件《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重选专业实施细则(上理工[2016]96 号)》执行;
六、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上海理工大学与美国北达科他大学
合作举办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联合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