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成果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0        浏览量:354

各学院(部):

市科委现已发布《关于2020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延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成果提名时间的通知》,具体通知见网址http://stcsm.sh.gov.cn/zwgk/tzgs/zhtz/20200803/cb7f71337c9d44aa8e1c7f2521036b4e.html。请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切实做好本次提名推荐工作。为更好地服务本次提名推荐工作,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推荐工作流程

本次提名推荐工作流程和2020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20205月)基本一致,具体时间节点详见附件。各校推荐项目填报网址与2020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填报网址相同。

二、推荐项目的特别要求

1.被提名项目,必须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成果。

2. 被提名项目,论文或专著公开发表时间(自然科学奖)、整体技术应用时间(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科普作品发行时间(科学技术普及奖)不受“必须2年以上”的限制。

3. 被提名的主要完成人,不受“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前三完成人参与本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项目评审”的限制。

4. 被提名的主要完成人,不受“上一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提名项目的前三完成人”的限制。

三、推荐项目形式审查要求

1.学校以正式公文方式出具的提名函一份,盖公章;

2.所有完成单位网络公示的截图,盖公章;

3.纸质提名书3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

注意:学校以正式公文报送的推荐函(红头文件)应包括四方面内容(参考模板附后):

一是拟提名项目详情信息;

二是项目公示情况(含公示结果);

三是材料真实性审核;

四是出具明确的推荐申报意见。

四、联系方式

如需申报,请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完成人及时与我校科研院工作人员联系,以便做好服务工作。

联系人:吴路平

手机/电话:18917212168/55270566

地址:格致堂303

科技发展研究院

  

推荐提名项目时间节点

  

单位

待办事项

时间截点

高等学校

网络报名截止(需上传公示截图)

817

市教委

科发中心

网络审核

818

高等学校

打印带水印的申报书(签字、盖章)

819

高等学校

报送材料交至科发中心郭小瑜老师

820

市教委

科发中心

组织专家审核纸质材料并反馈意见

821

高等学校

需修改的学校,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后重新报送相关材料至科发中心

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