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部署,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给予学生以更大的学习自主权和选择权,做好2021年学院重选专业工作。
二、工作原则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重选专业实施细则》(上理工〔2020〕180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确保重选专业工作顺利进行。
重选专业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符合重选专业标准的学生。
三、实施流程
(一)基本条件
参照《管理学院2021年本科生重选专业实施方案》;能认真遵守《学生手册》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品学兼优,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二)学生报名
2021年4月8日10:00至4月12日16:00期间,学生可根据专业兴趣和专业特长,依据实施方案中各专业(类)申请条件等,参考各专业(类)接收计划,在教务系统中填报志愿并上传书面申请表、个人简介及承诺书等材料。每个学生只允许填报一个专业(类)志愿。志愿一经提交,将无法更改。填报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三)审核与录取
1.2021年4月16日前,教务处对重选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初步审核,将符合条件学生名单转入接收学院。学院按照公布的重选专业实施方案对填报志愿的学生进行再次审核,确定考核名单,并进行考核安排。不在考核名单之列的学生,不再另行通知;
2.4月17日至4月20日期间,已列入考核名单学生如决定撤回重选专业申请,须在4月20日前书面告知学院。逾期不再受理;
3.4月21日至4月27日期间,学院按照公布的重选专业实施方案进行考核、录取。
4.4月27日前,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教务系统中完成确认。
5.教务处于2021年4月28日至4月30日期间在教务处网站公示2021年重选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本科生重选专业工作小组审批,通过后正式公布2021年重选专业学生名单。
四、其他事项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重选专业:
1.招生时有特别规定不得变更专业的;
2.就读第二学士学位和专科起点本科的;
3.入学第三年(不含休学期)及以上的;
4已有转学或重选专业经历的;
5.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6.应予退学的;
7.处于违纪处分期间内的。
(二) 被正式批准重选专业(类)的学生不得再转回原专业(类)。
二、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65711125 65711875
咨询时间:周二、周三(9:00-15:00)
咨询地点:管理学院413、411室
咨询邮箱:xitonglou@163.com
接待老师:束老师、张老师、商老师
管理学院2021年本科生重选专业实施方案
2019级:
序号 | 专 业 | 拟接收 人数 | 必要条件 | 考核方式与录取办法 | ||
第一类 | 第二类 | 第一类 | 第二类 | |||
1 | 国际经济与贸易(1301) | 5 | 1.绩点3.5(含)以上; 2. 《高等数学 A(1)》总评成绩均不低于80分; 3.英语类课程总评成绩均不低于85分。 | 不接受 | 根据重选专业实施方案规定的“必要条件”,择优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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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融学(1304) | 5 | ||||
3 | 税收学(1320) | 5 | ||||
4 | 会计学(1314) | 5 | ||||
5 | 工商管理(中美)(1312) | 3 | ||||
6 | 管理科学(1306) | 5 | 1.绩点3.0(含)以上; 2. 《高等数学 A(1)》总评成绩均不低于80分; 3. 高考为理科生。 | |||
7 | 工业工程(1309) | 2 | ||||
8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307) | 4 | ||||
9 | 交通工程(1704) | 2 | ||||
10 | 公共事业管理(1317) | 2 | 绩点3.0(含)以上。 |
备注:(1)对修读《数学分析》的同学,成绩按《高等数学A》系列课程的标准认定。
(2)二年级跨学科大类重选专业学生原则上需降级修读。
2020级:
序号 | 专 业 | 拟接收 人数 | 必要条件 | 考核方式与录取办法 | ||
第一类 | 第二类 | 第一类 | 第二类 | |||
1 | 经济管理试验班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税收学、会计学、公共事业管理、工业工程) | 50 | 1.绩点3.0(含)以上; 2.《高等数学 A(1)》总评成绩均不低于80分; 3.英语类课程总评成绩均不低于85分。 | 不接受 | 根据重选专业实施方案规定的“必要条件”,择优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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