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管理学院重选专业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4-02        浏览量:2395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部署,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给予学生以更大的学习自主权和选择权,做好2021年学院重选专业工作。

二、工作原则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重选专业实施细则》(上理工〔2020180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确保重选专业工作顺利进行。

重选专业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符合重选专业标准的学生。

三、实施流程

()基本条件

参照《管理学院2021年本科生重选专业实施方案》;能认真遵守《学生手册》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品学兼优,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学生报名

20214810:0041216:00期间,学生可根据专业兴趣和专业特长,依据实施方案中各专业(类)申请条件等,参考各专业(类)接收计划,在教务系统中填报志愿并上传书面申请表、个人简介及承诺书等材料。每个学生只允许填报一个专业(类)志愿。志愿一经提交,将无法更改。填报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审核与录取

1.2021416日前,教务处对重选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初步审核,将符合条件学生名单转入接收学院。学院按照公布的重选专业实施方案对填报志愿的学生进行再次审核,确定考核名单,并进行考核安排。不在考核名单之列的学生,不再另行通知;

2.417日至420日期间,已列入考核名单学生如决定撤回重选专业申请,须在420日前书面告知学院。逾期不再受理;

3.421日至427日期间,学院按照公布的重选专业实施方案进行考核、录取。

4.427日前,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教务系统中完成确认。

5.教务处于2021428日至430日期间在教务处网站公示2021年重选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本科生重选专业工作小组审批,通过后正式公布2021年重选专业学生名单。

四、其他事项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重选专业:

1.招生时有特别规定不得变更专业的;

2.就读第二学士学位和专科起点本科的;

3.入学第三年(不含休学期)及以上的;

4已有转学或重选专业经历的;

5.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6.应予退学的;

7.处于违纪处分期间内的。

(二) 被正式批准重选专业(类)的学生不得再转回原专业(类)。


二、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65711125  65711875

咨询时间:周二、周三(900-1500

咨询地点:管理学院413411

咨询邮箱:xitonglou@163.com

接待老师:束老师、张老师、商老师

 

 


管理学院2021年本科生重选专业实施方案

2019级:

序号

 

拟接收

人数

必要条件

考核方式与录取办法

第一类

第二类

第一类

第二类

1

国际经济与贸易(1301)

5

1.绩点3.5(含)以上;

2.   《高等数学   A(1)》总评成绩均不低于80分;

3.英语类课程总评成绩均不低于85分。

不接受

根据重选专业实施方案规定的“必要条件”,择优录取。

 

2

金融学(1304)

5

3

税收学(1320

5

4

会计学(1314

5

5

工商管理(中美)1312

3

6

管理科学(1306)

5

1.绩点3.0(含)以上;

2. 《高等数学 A(1)》总评成绩均不低于80分;

3. 高考为理科生。

7

工业工程(1309)

2

8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307

4

9

交通工程(1704

2

10

公共事业管理(1317)

2

绩点3.0(含)以上。

备注:(1)对修读《数学分析》的同学,成绩按《高等数学A》系列课程的标准认定。

2)二年级跨学科大类重选专业学生原则上需降级修读。

2020级:

序号

 

拟接收

人数

必要条件

考核方式与录取办法

第一类

第二类

第一类

第二类

1

经济管理试验班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税收学、会计学、公共事业管理、工业工程)

50

1.绩点3.0(含)以上;

2.《高等数学 A(1)》总评成绩均不低于80分;

3.英语类课程总评成绩均不低于85分。

不接受

根据重选专业实施方案规定的“必要条件”,择优录取。

 

 

2020年重选专业个人介绍及承诺书.pdf.

重选专业操作流程.pdf.

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重选专业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