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8        浏览量:306

各学院(部)

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9 年修订)》的规定,为做好 2022 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须自拟项目名称进行申报。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可以选择《2022 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 1)中的项目名称进行申报,也可以自拟项目名称进行申报。选择《指南》进行申报的项目, 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完全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指南》设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专题研究。

(一)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领域开展教育理论和实践创新探索,研究周期为3年,资助标准为8万元/项。

(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鼓励青年教育工作者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领域开展教育理论和实践创新探索,研究周期为3年,资助标准为6万元/项。

(三)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鼓励学校一线教育工作者积极关注教育实践中的现实性、应用性问题,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的教育科学研究,研究周期为3年,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须是申请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

(三)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申报截止日之前,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者承担在研的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不得申请。

(五)不得以本人或项目组已获得过资助的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六)申请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应具有副高级及以

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基础教育单位申请人,须由两名同一学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和专业机构的申请人,须由两名同一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尚未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七)申报《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专题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应具有三年以上从事与所申报项目内容有关的研究或者管理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以及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我校限额13项,其中“教育基本理论(党建类)”2项“教育基本理论(思政类)”5项“体卫美”2项不指定4项。

(一)网络填写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2021 年 6 月 21 日(星期一)12:00 至 6 月 25 日(星期五)12:00,登录数据库,依据申报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书和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以下简称“论证活页”):《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2)、《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3)、《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4)。论证活页的具体内容详见各类别申请书。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涉及12 个学科。请依照申请书所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项目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一个主学科进行申报。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的“教育基本理论”学科,细分为“教育基本理论(党建类)”“教育基本理论(思政类)”和“教育基本理论(其他)”。

网络申报的用户手册可参阅数据库“帮助指南”。网络申报的技术支持联系电话:64184439。

(二)纸质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装订规格。申请书和论证活页须从数据库下载后打印(带有水印)。申请书一式两份,双面装订。论证活页须单独装订。

纸质材料审核盖章。申请人所在单位(部门、院系)应对申请书等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并签字盖章。各区教育局所属单位申报人的项目申请材料,应报各区教育局科研管理部门,由各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校研究人员的项目申请材料报所在学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由学校审核同意后报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委直属单位、其他有关单位申报人的项目申请材料由本单位审核同意后集中报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本校要求

1.申请书和活页一式份,双面打印论证活页须单独装订。

请我院申请人于2021年6月10日上午10点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学院513办公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及汇总表发至usstwx@126.com,并在邮件主题栏注明。“申请书”文档请以“项目类别-申报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命名;“论证活页”文档请以“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命名。

各学院将2021611汇总后交至科技发展研究院,逾期不予受理,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上交。

2.科技发展研究院将组织校内相关部门进行遴选,遴选方式另行通知。遴选通过的申请人,2021年6月21日(星期一)12:00至6月2416:00完成填写和提交,学校会统一审核,预期视为放弃。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指南.docx

附件2.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3.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4.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5.2022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