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生就业奖励
(一)人员经费奖励
根据学院办学绩效考核指标,2021年本科专业就业率及升学率达到学校核定目标值(以学校下达指标为标准,以下同)的系,按照人均1500元的标准核算到系,由系主任根据教师对就业推进工作的贡献确定分配方案,学院发放至教师B套津贴。
(二)专业建设运行经费奖励
本科专业就业率超过学校核定目标值且升学率达标,1%≤就业率超出值≤5%的,每增加1个百分点,奖励该系10000元建设经费;就业率超出值>5%的,每增加1个百分点,奖励该系20000元建设经费。百分点只取整数部分,小数部分不四舍五入。
二、研究生就业奖励
以一级学科点为考核单位,2021年各一级学科点研究生高质量就业率达到学校核定目标值(以学校下达指标为标准,以下同),视作达标。1%≤就业率超出值≤5%的,每增加1个百分点,奖励该学科点10000元建设经费;就业率超出值>5%的,每增加1个百分点,奖励该学科点20000元建设经费。百分点只取整数部分,小数部分不四舍五入。
三、其他
1、各奖励项目以同时完成就业工作过程考核目标、学院年终考核目标、升学率考核目标为基本条件。
2、毕业班辅导员的就业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3、教师推荐学生成功就业等奖励仍按学院原有办法执行。
4、本办法解释权归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5、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2020年管理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进工作奖励方案(修订版)》上理管〔2020〕37号文件废止。
管理学院
2021年6月9日
上理管〔2021〕7号2021年管理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进工作奖励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