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届管理学院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1-09-09        浏览量:4449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为“推免生”)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一、推荐对象

凡属于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学生、委培生、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成为推荐对象: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 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第一至第六学期修读课程的累计平均绩点在3.0及以上,成绩排名原则上在专业前50%。本科阶段入伍并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3. 英语国家六级(CET6)等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4. 身体健康。

二、名额分配

依据教育部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对基础学科领域、应用技术领域、新型交叉学科领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等国家急需的相关学科给予倾斜的文件精神,在学校下达的推免生总额中,分配管理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各2个固定名额,公共事业管理(体育)1个固定名额,其余每个专业分配1固定名额,剩余名额由全院统筹使用,以促进各专业均衡发展并充分兼顾不同专业间学生培养质量差异。当出现本专业没有申请者通过推免生资格审核时,则本专业所分配的固定名额由学院统筹使用。

三、综合成绩计算规则

推免生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竞赛与科研创新和综合素质三部分构成,其中学业成绩占80%,竞赛与科研创新占10%,综合素质占10%。具体计分方法见附件一。

四、推免生遴选流程

1. 审核推免生申请材料。

2. 计算通过推免生资格审核申请者综合成绩。

3. 各专业内部进行综合成绩排序,产生各专业分配的推免生推荐名单。

4. 对其他通过推免生资格审核的申请者进行综合成绩排序,从学院统筹名额中产生推免生推荐名单。

五、时间安排

1. 91013:00前:向辅导员提交推免生申请材料。

2. 914日前:审核推免生申请材料;计算推免生综合成绩;公示推免生推荐名单。

3. 91615:00前:向教务处报送推免生材料。

六、注意事项

1.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2)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

3)违反校纪校规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者;

4)体检不合格者。

3. 准备或正在办理出国手续的学生不列入推免生范围。

七、申诉渠道

对推免生遴选有异议的,可以向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65711125     邮箱:xitonglou@163.com

联系人:束老师

八、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赵来军  汪维

副组长:张峥  蒲莹莹  张永庆

  员:严凌 台玉红 祁翔 周洋 刘勇 奚宁 刘魏巍 秦炳涛 陈志勇

张玲 吉黎 秦治国 万燕花 袁军伟 陈露 束义明

九、本工作细则的解释权归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附件一:推免生综合成绩计分办法.pdf

附件二:国家级、省部级竞赛认定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