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理工大学第九期优秀博士生激励计划的通知(转研究生院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5        浏览量:553

各学院及在读博士生:

     为激发博士生科技创新精神,培养创新拔尖人才,现将2021年优秀博士生激励计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及原则

按《上海理工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激励计划实施办法》上理工研[2021]1号(附件一)的要求执行。本次申报对象为:为完成高水平研究预计需适当延长学习时间的2019年秋季入学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二、日程安排

   (一) 2021年1115日-2021年11月19

1、申请者填写《上海理工大学优秀博士生激励计划申请书》(附件二),简称为《申请书》,准备相应支撑材料1份。

支持材料:与《申请书》中“已取得的科研成果”一栏中对应论文、专利和其他成果的复印件。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和检索证明,被录用的论文需提供录用证明。请按《申请书》中填写的顺序装订。

 2、申请者根据所在学院的规定时限,将申请材料(纸质及电子版申请书各1份,与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支撑材料1份)提交至相应的学院。所在学科为共享学科的博士生需提交申请材料至相应主体学院。

    (二) 2021年11月19日-2021年11月23

学院对申请资格及材料进行初审,11月23日前将推荐人的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及学院汇总表(附件)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交研究生院。

    ()  2021年11月24日-11月底

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确定拟资助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资助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博士完成学位论文答辩止(资助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021优秀博士生激励计划通知.rar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