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市场关系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之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时代,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
理论逻辑——
政府与市场关系因不同的历史情境、生成方式、制度要求和发展阶段,而呈现出不同的组合模式。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既基于对市场作用的充分肯定,积极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资源最优配置,也基于对市场失灵的充分把握,更好发挥政府的平衡、协调及引导作用,以克服“资本逻辑”与“市场失灵”双弊端。
历史逻辑——
回望改革开放以来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历史与逻辑演进历程,大致可分为“探索与过渡”“建立与发展”和“深化与完善”三个时期,总体沿着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主线进行。
其间关系的调整,不是简单的此消彼长或相互替代,而是以社会主义建设本质与规律探寻为核心主题的螺旋式上升发展历程,且经历了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从理性认识到实践逐步深化的蜕变过程。
进入新发展阶段,政府与市场关系主要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在更高层次上展开,以取得市场作用与政府作用、市场经济优势与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更高程度上的优化组合。
实践逻辑——
仅从问题的角度来看,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还面临市场体系不健全、市场发育不充分以及市场激励不足、要素流动不畅、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微观经济活力不强等问题。
进入新发展阶段,应当着手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持续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逐步提升政府经济治理能力。
比如,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
又如,统筹做好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培育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
本文刊载于2022年8月30日《解放日报》11版:思想周刊/新论
原文链接:https://www.jfdaily.com/staticsg/res/html/journal/detail.html?date=2022-08-30&id=338842&page=11
(闫娟,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该文也是闫娟主持的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新时代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研究”(20JD71003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