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2023年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示范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8        浏览量:115

各位教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关于课程思政建设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课程思政建设质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上海学校课程思政建设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沪教委德〔202317号),继续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示范团队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二)课程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以政治认同、家国情怀、文化素养、宪法法治意识、道德修养为重点,将做人做事的基本道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使命与担当以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贯穿到课程教育教学中。

(三)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课程思政融入课堂教学、教学研讨、实验实训、作业论文各环节,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四)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五)课程可由1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教学名师、教学团队与示范课程一并申报,教学名师、示范团队限选报1项。

(六)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突出的专业成就,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七)课程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组织学生积极开展社会实践,促进学生自我教育,使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互支撑,不断拓展课程思政建设方法和途径。

(八)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九)研究生课程要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突出科研育人。

(十)已获评上海学校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本次不再参评,奖项不重复授予。

二、工作安排

(一)申报范围。2021年、2022年校级课程思政建设项目。

(二)推荐数量。每学院推荐1门。

(三)申报程序经教师个人申报,学院在组织专家评审后对申报材料并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学校将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至市教委。

三、组织管理

(一)积极组织申报。报送课程应尽可能覆盖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不同层次、不同办学类型,并鼓励适用范围广、共享范围大的课程申报,各学院应统筹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专业教育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实践类课程的申报数量,体现学院特色,保持相对均衡。

(二)构建示范体系。要及时总结课程思政建设经验,发掘课程思政建设典型做法,持续深入抓示范、树标杆,推动建设多层次课程思政建设示范体系。

(三)强化支持保障。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课程思政建设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的支持保障,建立有效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把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纳入学院、教师的绩效考评内容。

(四)广泛宣传共享。大力推广课程思政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市级示范课程资源将在易班平台集中展示,支持示范课程资源推送至国家相关平台展示,推动课程思政建设优质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共享。  

四、申报方式

申报教师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有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530日(星期二)。申报表、汇总表(见附件12)需纸质版(提交到管院415办公室)和电子版,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仅需电子版,文件名请使用负责人-课程名称,发送邮箱为guanyuan415@163.com。可在申报表后附有关佐证材料目录,具体内容可提供网站链接,并确保能够正常打开。

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21-65711381

附件1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示范团队申报书.doc.doc

附件2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示范团队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3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示范团队申报信息汇总表.doc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上海学校课程思政建设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沪教委德〔2023〕1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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