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补充要求(修订版)

发布时间:2025-03-19        浏览量:11

为强化我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控,经管理学院2025年第一次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通过,对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做如下补充规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1.申请答辩的博士学位论文,两份外审成绩均>75分,方可进入答辩程序。

2.如外审成绩为60-75分,需修改后再次送审,再次送审成绩>75分方可进入答辩程序。

本要求自2025319日起施行,特此通知!

管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5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