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2026年第一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该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6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安排
1、2026年第一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预计于2026年3月上旬召开,申请第一批授予学位的研究生答辩通过后,须于2026年2月27日前发起学位申请(即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的学位申请环节点击“学位申请”按钮);
2、答辩材料提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办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27日。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
1. 研究生院学位办每周一、周四(寒假期间每周一)检测当天上午11点半前导师审核并确认通过的论文。
2. 系统中提交的重合度检测论文,查重通过后将直接进入学位论文盲审环节,不允许更换版本。请在进行重合度检测时务必上传定稿后的完整论文(pdf格式),论文须隐去导师及本人信息(用**或空白代替论文中出现姓名部分)。
3.禁止利用任何其他途径自行进行重复度检测,如论文被查重系统识别出或被查实已在校外通过其他途径自行检测的,均视为查重不通过,且当前学位申请批次不再受理查重申请。
(二)学位论文盲审
1.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由学院研究生教务办统一集中送审,盲审结果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
注:2026年第一批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集中送审时间分别为11月26日/12月10日/12月24日,研究生教务办会在上述三个日期直接送审系统中进入盲审环节的学位论文。
2.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组织。学位办每周三(含寒假)正常开展博士学位论文集中送审工作。学位办:55271841,usst_xwb@163.com。
3. 我校学位论文盲审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评审,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周期一般不超过25个工作日,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周期一般不超过35个工作日,学生可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中查询盲审结果。请根据拟答辩时间合理安排重合度检测及盲审时间,以免因盲审评阅结果未出影响到答辩安排。
(三)博士注意事项
博士需通过预答辩前学院送审(两个盲审成绩均高于75分),完成预答辩后方可办理论文检测及盲审送审手续。
(四)公示答辩信息
正式答辩前三个工作日内,需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答辩相关信息,注意每个硕士生的答辩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个博士生的答辩时间不少于1小时;发布的答辩信息必须准确无误;研究生院将组织抽查,如有变动,须第一时间联系研究生教务办办理更改手续。
(五)临近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请务必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答辩,入学时间以学信网为准。
三、答辩材料报送
答辩秘书须将答辩的学生材料进行汇总(填写附件2或3),以“答辩日期-附件名-答辩秘书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邮箱guanyuan415@163.com,以方便统计汇总,并将纸质材料在报送截止日期前交到研教办。
硕士答辩报送材料包括:
(1)学位论文答辩决议(所有人员签字均需手签)
(2)表决票
(3)评阅意见表2份
(4)论文内封面(中文)、授权书(学生、导师签字)、声明(学生签字)三页纸
博士答辩报送材料包括:
(1)学位论文答辩决议(所有人员签字均需手签)
(2)表决票
(3)评阅意见表5份(含2份校盲)、评阅意见汇总表
(4)预答辩表格、科研成果汇总表、学术小论文复印件
(5)论文2本(1本装订本、1本未装订本)
注:
1、研究生答辩后的各类抽检(上海市后盲审,校后期抽检等),抽检论文均抽取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中学生提交的论文终稿进行盲审;
2、学生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中提交的论文终稿均会进行二次查重;
3、抽检存在问题的,不接受“版本传错”等理由。
请申请答辩的同学一定注意加强自检,各位导师也请予以严格把关,务必下载学生提交的论文终稿查看后再进行审核。
请各位研究生及导师根据以上时间节点以及注意事项合理安排答辩及学位申请事宜。特此通知!
研究生教务办
2025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