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25        浏览量:71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提升上海科技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原始创新和自由探索研究,培育科技创新人才,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市财政预算制的要求,市科委启动2012年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支持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优先支持以需求为导向的能源、资源环境、生命科学、信息、新材料等领域及交叉科学的研究。

  二、资助类别和对象

  基金项目分为青年和面上两类。青年项目注重培育有潜力的年轻科技人员,主要资助32周岁(含)以下且未有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主持经历的青年科研人员面上项目鼓励原始创新和自由探索,一般资助副高(含)职称以下未有省部级(含)以上在研项目的中青年科研人员

  三、申报条件

  1、所申请的项目应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理论依据充分,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可行,考核目标具体。

  2、申请人条件:

  (1)具备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的在岗科研人员;

  (2)优先支持职称为副高及以下的中青年科研人员;

  (3)青年项目资助32周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科研人员

  (4)已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研人员以及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3、每个项目只能有一个依托单位和一位项目负责人,一位科研人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的申报。项目负责人每年投入项目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四、资助年限、强度

  基金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资助额度为10万元/项。

五、申报方式、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35项,至少有三分之一的青年项目。我校实行院校两级评审,择优推荐,各学院(部)申报名额见附件。

    2、请为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人在“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按规定的格式,在线填写提交《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将在线打印的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一式1份(须有水印)交至各学院科研秘书处。请各学院于2012年5月14日前完成学院评审,将学院推荐函、项目汇总表以及推荐项目的可行性方案交至我校科技处,由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统一上报市科委。

  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科技处联系人:黄华杰、吴路平、司徒唯尔        联系电话:55274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