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接人事处通知,我校现启动2012年度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五、六、八、九、十一级)、管理七级及以下(七、八级)岗位的聘用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聘对象
事业编制在册,受聘于教师、管理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学校相关人员,按岗位属性应聘相应的岗位等级。
工勤技能人员应聘高一等级岗位,按符合条件、缺岗聘用的原则,在通过上海市等级考评并取得任职资格后,纳入人事工作日常管理。
二、聘任条件
岗位聘任的基本原则、聘用及申请条件等参见上理工[2010]78号《关于印发〈上海理工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及首次聘用解释口径一、二,教师岗位业绩参考表等。
三、空岗额度
专业技术 岗位等级 | 教师 空岗 | 其他专业 技术空岗 | 管理 岗位等级 | 管理 空岗 | 后勤产业 空岗 | |
五级 | 17 | 七级 | 3 | 0 | ||
六级 | 67 | 八级 | 4 | 1 | ||
八~九级 | 按结构比例控制 | |||||
十一级 | 按结构比例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