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上海理工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第二批校内政治巡察。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
一、巡察时间
2020年10月19日——11月27日
二、巡察对象
1.第一巡察组: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党委;
2.第二巡察组:管理学院党委;
3.第三巡察组: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党委。
三、反映渠道
1.电话:55271905,接听时间:巡察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2.信箱:上海理工大学423信箱
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邮编:200093
3.电子邮箱:
第一巡察组:xcz1@usst.edu.cn;
第二巡察组:xcz2@usst.edu.cn;
第三巡察组:xcz3@usst.edu.cn。
4.举报意见箱:被巡察单位办公楼一楼
5.来访接待:
第一巡察组:能动学院第二办公楼208室;
第二巡察组:管理学院501室(Baseroom);
第三巡察组:医食学院综合楼C302(里间)。
接待时间:巡察进驻期间每周二、周四上午9:00-11:00
下午1:00-3:00
四、受理范围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违反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负责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上海理工大学委员会
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