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4        浏览量:691

关于报送2021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战略部署,进一步推动学校国际化建设,接学校国际交流处通知,尽管疫情趋势尚未明朗,仍需预先谋划安排,目前已开展2021年度我校因公出访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校内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主要包括2021年度各部门组织的赴国(境)外开展校际合作交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科研合作与交流团组计划。

二、申报原则

(一)严格计划管理。根据沪委办201637号文件要求,学术交流合作主要包括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和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符合教学科研人员出国执行学术交流合作任务规定的,其部门和个人的出国批次数、团组人数根据任务需要和人员身份安排,不作限量规定;在外停留天数,结合任务需要合理确定。

(二)出访人员身份须与出访任务和交流主题相符。请各部门从实际需要出发,以任务为导向,依照“人事相符”、“因事定人”和“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在经费预算额度内从严从紧科学制定出访计划;出访团组人员构成须坚持少而精的原则,符合任务需要和人员身份,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或者批准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照顾性、考察性出访,不得利用对外学术交流合作活动安排不直接相关人员出访;同一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同团出访。

(三)各计划报送部门应进一步强化出访团组和人员的政治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和保密意识;出访团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对外方针政策和国别政策,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对因公出国的纪律要求。

(四)出访团组应充分了解和考虑疫情可能带来的影响,建议出访计划安排在20215月份之后

三、申报流程

(一)请各位老师认真填写“2021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团组计划申报表”(附件1),并于2020121817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essica_wu@aliyun.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的出访计划将由国际交流处汇总后报学校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执行,并上报市外办备案。

() 此次申报不包含2021年赴台湾计划。

 

联系人:吴文洁     联系电话: 13816014707

若有相关疑问,也可直接联系国交处刘品含老师,电话55271976

   

  附件1 2021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团组计划申报表.doc

    

 

 管理学院国际化建设办公室

                                     202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