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使用学院楼宇名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3        浏览量:937

全院师生:

新经管大楼已于今年年初启用。为便于区分新楼与老楼,确保楼宇名称使用的规范性与一致性,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将南楼(老楼)命名为“经管大楼A楼”,北楼(新楼)为“经管大楼B楼”,辅楼为“经管大楼辅楼”。

请大家发布各类信息和起草文件时规范使用楼宇名称。

 

学院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