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修订)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科创先锋”评选办法》文件精神,现将管理学院评选细则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上海理工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不含国际生、港澳台学生)。
二、名额分配
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科创先锋”管理学院名额为本科生4名,研究生3,全部为竞争名额。
三、评选条件
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科创先锋”的评选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评选条件如下:
1.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无不及格课程;
2.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关心集体, 团结同学,品行端正,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3.除上述条件以外,候选人还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需至少有一篇在校定A类期刊以上海理工大学学生身份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第一作者),且第一通讯单位为上海理工大学;
(2)有一项及以上发明专利授权,发明人为排名第一的学生且专利权人为上海理工大学;
(3)积极参与校内外创新创业竞赛,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校定A类学科竞赛中获得至少一项市级一等以上。
四、评定细则
1.根据管理学院最新科研/成果业绩点考核办法,论文得分标准参照如下:
表1 论文得分标准参照表
论文(著作)级别 | 分值 |
SCIENCE、NATURE上发表的论文 | 200 |
SCI一区期刊论文 | 15 |
SCI二区期刊论文 | 12 |
SCI三区期刊论文,SSCI、A&HCI收录的期刊论文 | 8 |
校定A类期刊论文、被EI光盘版收录的期刊论文(JA)、SCI四区期刊论文 | 5 |
注:(1)论文统计只针对署名为上海理工大学、第一/第二作者(导师需为第一作者)进行,论文第一单位为上海理工大学或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2)研究生第二作者论文(且导师是第一作者)作为该等级期刊论文得分的50%计算。
(3)期刊分区、期刊分类均以论文发表当年的上海理工大学文件规定作为依据。
(4) SCI期刊论文以WOS检索报告作为依据,SCI期刊分区以大类学科分区作为依据。
2.发明专利授权得分参照如下(专利权属单位为上海理工大学,如有多人、按照第一作者70%、第二作者30%计分):
发明专利 10 分
3.校定A类学科竞赛得分参照如下:
(1)国际性比赛或全国性比赛奖项:
特(一)等奖 5分
二等奖 4.5分
三等奖 4分
(2)上海市或上海赛区奖项:
特(一)等奖 3分
五、评选程序
评选具体步骤、时间安排如下:
1.材料准备与提交
(1)材料准备:
申请人评选细则自行准备申请表(见附件1)、汇总表(见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
(2)材料提交:
电子版材料:管理学院“科创先锋”汇总表(见附件2)以班级为单位于2021年11月3日(周三)上午8:00前发送至相关辅导员。
纸质版材料:由申请人向各自辅导员递交管理学院“科创先锋”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相应支撑材料原件,原件审核后返还给本人。
本科生:2021年11月3日(周三)(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30)提交至各自本科生辅导员办公室。
研究生:2021年11月3日(周三)(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30)提交至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管理学院409室。
2.学院审核公示
材料审核结束后由学院组织遴选并确定学院候选人,预计于2021年11月5日(周五)-2021年11月9日(周二)公示,无异议后,于2021年11月10日前集中推荐报送学校“科创先锋”评议小组。
3.学校评审答辩
学校“科创先锋”评议小组组织校级评审工作,对二级学院报送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复核,组织参评的“科创先锋”候选人开展答辩交流,确定获奖名单,并对“科创先锋”评选结果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即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4.表彰
学校对获得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科“科创先锋”荣誉称号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总结表彰。
六、其他
本细则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管理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