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关于评选2022届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市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6        浏览量:1057

为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1.应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延长学制与定向委培学生除外。

2.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成绩优秀,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表现突出的上海理工大学“校优秀毕业生。

3.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自愿响应国家号召主动赴欠发达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评。

4.学院推荐名额参照学校下达名额。

二、评选程序

1.在上海理工大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的基础上,申请人可补充新材料(补充材料<论文、荣誉证书等>参照校优毕评选规定,需向辅导员提供原始材料的扫描件或者清晰照片)。新材料上报时间:4月8日(周五)上午11点之前,逾期不再受理。如无新材料则不必上交。

2.在“上海理工大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及新补充材料的基础上,由学院推荐人选。(学院推荐前拟于4月11日—4月15日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管理学院网站。

3.公示结束无异议,市优毕候选人提交《2022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公示时另行通知。

管理学院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