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理学院开展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科创先锋”提名候选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1        浏览量:1263

围绕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树品学兼优的学生典型,发挥朋辈引领作用,营造良好学术氛围,结合学生学术科研、创新实践工作实际情况,现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科创先锋”评选办法》(上理工[2021]99号)及《关于开展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科创先锋”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管理学院提名候选人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名对象

管理学院具有上海理工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不含国际生、港澳台学生)。

二、提名名额

参照学校下达名额。

三、提名条件

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学生“科创先锋”提名候选人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学生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向学院提出申请。提名条件如下:

1.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无不及格课程;

2.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品行端正,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3.除上述条件以外,候选人还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需至少有一篇在校定A类期刊以上海理工大学学生身份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第一作者),且第一通讯单位为上海理工大学;

(2)有一项及以上发明专利授权,发明人为排名第一的学生且专利权人为上海理工大学;

(3)积极参与校内外创新创业竞赛,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校定A类学科竞赛中获得至少一项市级一等以上。

四、提名候选人评定细则

1.论文得分标准参照如下:

表1  论文得分标准参照表

论文(著作)级别

分值

SCIENCE、NATURE上发表的论文

200

SCI一区期刊论文

15

SCI二区期刊论文

12

SCI三区期刊论文,SSCI、A&HCI收录的期刊论文

8

校定A类期刊论文、被EI光盘版收录的期刊论文(JA)、SCI四区期刊论文

5

注:(1)论文统计只针对署名为上海理工大学、第一作者进行,论文第一单位为上海理工大学或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2)期刊分区、期刊分类均以论文发表当年的上海理工大学文件规定作为依据。

(3) SCI期刊论文以WOS检索报告作为依据,SCI期刊分区以大类学科分区作为依据。

2.发明专利授权得分参照如下:

发明人为排名第一的学生且专利权人为上海理工大学

发明专利       10 分

3.校定A类学科竞赛得分参照如下:

校定A类学科竞赛详见学校创新创业学院网站:2022年校定 A 类学科竞赛一览表 (usst.edu.cn)

(1)国际性比赛或全国性比赛奖项:

特(一)等奖      5分

二等奖          4.5分

三等奖           4分

(2)上海市或上海赛区奖项:

特(一)等奖      3分

注:以上获奖以团队形式参赛的,证书上标明领队或队长的,领队或队长按50%计分,其余队员均分剩余50%的分值;证书上未标明领队或队长的,全体队员均分分值。

五、提名程序

提名候选人具体步骤、时间安排如下:

1.材料准备与提交

(1)材料准备:

申请人自行准备申请表(见附件1)、汇总表(见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

(2)材料提交:

电子版材料: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科创先锋”提名候选人汇总表(管理学院专用)(见附件2)以班级为单位于2023年3月22日(周三)下午17:00前发送至相关辅导员。

纸质版材料:由申请人向各自辅导员递交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科创先锋”提名候选人申请表(管理学院专用)(见附件1)并附相应支撑材料原件,原件审核后返还给本人。

本科生:2023年3月23日(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提交至各自本科生辅导员办公室。

研究生:2023年3月23日(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提交至各自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

2.学院遴选公示

材料审核结束后由学院组织遴选并确定学院提名候选人,预计于2023年3月28日(周二)-2023年3月30日(周四)进行公示。公式无异议后,请各候选人于3月31日(周五)提交学校要求的各项材料(具体见学校官网通知:关于开展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科创先锋”评选工作的通知(usst.edu.cn))。学院将于2023年4月3日(周一)前将提名候选人材料集中推荐报送学校“科创先锋”评议小组。

3.学校评审

学校“科创先锋”评议小组组织校级评审工作,对二级学院报送的提名候选人材料进行复核,组织开展通讯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对“科创先锋”评选结果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即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4.表彰

学校对获得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科创先锋”荣誉称号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总结表彰。

六、其他

本细则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管理学院

2023年3月21日

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科创先锋”提名候选人汇总表(管理学院专用).xls

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科创先锋”提名候选人申请表(管理学院专用).doc